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在校党委、校行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开展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主要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价和评估等工作。
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决策决定,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
2.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行政。
3.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教学信息收集、分析与反馈;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教学环节的日常性和周期性动态监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科教学检查;制订和完善学校听课管理制度,安排校领导听课;负责学生信息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组织实施校级督导的督教、督学和督管活动。
6. 负责组织实施师范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认证及教学质量第三方评价工作。
7.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8.负责制订完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开展评教、评学工作。
9.负责组织学校十佳教师评选,参与本科教学评估和教学方面的各类评审、评先、评优等工作。
10.做好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