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教研室:
学生评教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评教结果是学校和教师了解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网上评教(以下简称“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全体本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1.学生评教
本学期学生评教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第十二周(2023年5月5日-5月10日)。多位教师上同一门课程的,仅对已完成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暂不评价未完成授课的教师。
第二阶段:第十六周(2023年6月1日-6月6日)。
2.学生评教成绩统计(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9日)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学生评教分数进行统计,并将学生评教分数和督导听课分数汇总反馈给学院和直属教研室。
三、组织实施
1.各学院加强组织宣传,强化师生评教意识。各学院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核实参评课程,切实提升每门课程的学生参评率。
2.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评价。学生应客观、公正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有效,杜绝代评现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直属教研室要重视评教工作,充分调动师生的教学参与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给出合理性的评价。
2.全校学生均须按时参加评教。评教期间教务系统全天开放,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按评教流程和要求及时上网完成评教任务(详见附件1)。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与教学质量评价科联系。网上评教是课程学习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在下学期选课和期末成绩查询等方面将会受到影响。逾期后评教系统将自动关闭。
3.网络评教属于匿名性评价,教师本人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信息,学生要客观、公正、文明评教,认真填写,积极为任课教师提供意见建议。
4.参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诱导评教结果,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核实无误后,该学期评教成绩无效,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网络评教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阅学生对教学过程的评价情况,开展教学反思,不断改进教学。
联系人:教学质量评价科 孙玲
联系电话:0373-3693011 15637379080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5月5日
(初审/孙玲 复审/赵高丽 终审/孔晓红)
附件1 学生网上评教流程
1.方法一:下载手机APP“喜鹊儿”客户端,登陆后先选择“学生评教”,完成后再选择“问卷调查”;
方法二:登录学校主页“快速通道”栏目,点击“教务管理”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方法三:登录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页(http://zkzx.hist.edu.cn/),点击“网上评教”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2.在[用户登录处]选[学生],输入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选择[网上评教]。评教分为两部分,包括问卷调查和教学评价,每部分都需要完成。
3.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核对个人信息、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点击[未评]打开“提交教学评价表”窗口。
4.评价表窗口中每个条目均根据测评内容设定评分标准和分值,学生根据自己学习感受对相关教师进行实事求是地评定。该教师的所有条目评完后,点击[提交]完成该教师的评价。
5.进行下一位教师的评价时,重复步骤3、4。
6.进行[问卷调查]栏目填写,点击[提交问卷调查表],核对个人信息、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点击[未评]打开“提交问卷调查表”窗口,根据听课学习感受填写[评价意见及建议],点击[提交]完成该教师的问卷调查。
7.进行下一位教师的问卷调查时,重复步骤6。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都需进行评价。
8.问卷调查内容将反馈给任课教师,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9.评价提交后不能修改。对所有任课教师评价及问卷调查完成后,退出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温馨提示:
1.在评教前,请认真核对选课信息,信息错误将直接导致期末任课教师无法录入成绩,发现错误的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3040482,或者18238646545或13938761274;
2.忘记教务系统登录密码的,请联系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或辅导员重置密码即可;
3.提交前请刷新,查看是否对所有任课教师均已评价,避免评价失败再次评价,浪费时间;4.评教系统问题,请联系教学质量评价科,联系电话:3693011或1563737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