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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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和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1日 09:58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和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

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进行数据采集与填报。

(二)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各责任部门依据《河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河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3),采用写实性方式撰写相关内容。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汇总后编写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三)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各二级学院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充分分析教学基本状态,认真总结提炼教学改革成绩、亮点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编制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数据采集填报方式及统计时限

(一)填报平台

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各责任部门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另行通知。

(二)填报形式

分为线下模板和在线填报两种形式。

1.线下模板。填报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统上批量导入。

2.在线填报。责任填报部门直接在系统上进行在线填报。

(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要求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2022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学年:指教育年度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学年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3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10月10日-10月11日)

1.召开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数据采集和培训工作。

2.各责任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确定一名部门领导作为该项工作责任人。明确本部门数据采集人员和填报人员,对本部门的填报任务进行分工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见附件4)。

3.各责任部门负责采集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指南》,准确理解该指南中的每一项指标要求和范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数据采集填报阶段(10月12日-11月3日)

数据采集填报主要分关键基础数据、一般基础数据和其它数据三个阶段。

1.10月12日—10月13日。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和教务处完成关键基础数据的填报。

2.10月14日—10月20日。人事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技处务必完成一般基础数据的填报。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它表格数据关联调用,是整个填报工作数据录入的基础,有关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影响其他数据的准确性。

3.10月12日—11月3日。各责任部门开展其它数据采集工作,各协助部门做好配合。各数据填报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核本部门的所有数据。同一部门的不同数据表格可能归属不同的填报人,各部门在任务分解后应进行数据的最后统一核查,避免本部门同一数据出现不一致。

4.11月6日—11月10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初审,将初审数据报送校领导审阅,并就审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

5.11月10日—11月15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查漏补缺,修正、完善数据,并将修正后的数据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河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5)、电子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6.11月15日-11月20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核心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指标计算,将相关问题反馈到各责任部门再次进行完善,报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校长审定后,向“国家数据平台”提交数据。

(三)学校质量报告编写阶段(10月25日-11月6日)

1.10月25日—10月31日。各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表要求,撰写本部门主报告并采集相关支撑数据。报告中的相关支撑数据应与本次采集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同时注重报告内数据之间的准确性和自洽性,客观反映本科教学质量指标和学校教学发展与改革成效。报告既要体现国家、省级文件的要求,又要有所创新,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2.11月1日—11月6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汇总各责任部门内容,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学校质量报告报送与发布阶段(11月15日-12月5日)

1.学校教学质量报告于11月15日报送,并于12月4日前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期一年。

2.《河南科技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二级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发布。

(五)二级学院质量报告编写与发布阶段(12月5日-12月22日)

各学院根据《二级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河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编制《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各学院审定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手段,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数据准确。各责任部门要对连续三年质量报告以及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22-2023学年报告编制和数据采集工作,确保两项工作的延续性。

3.服务认证。为保证专业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将与认证标准紧密相关的数据表进行匹配。确保师范类专业数据、工程教育专业数据与全校基本数据相匹配,做好相应数据的原始台账和支撑材料的归档工作,为学校专业认证工作提供坚实数据基础。

4.保证质量。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过程管理,保证数据质量。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版须是电子版的最终版。

联系人:

田 峰 联系电话:3693011

张 涛 联系电话:3693511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初审/田峰   初审/张涛   终审/孔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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