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授课计划是课程教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实施教学的基本依据,是确保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必备教学文件,是实施教学检查和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授课计划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根据本学期教务处工作安排,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报送授课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要求,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组织校级督导专家于3月26日至30日对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授课计划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存在问题
本学期全校共开设课程1189门,共1950份授课计划,其中抽查了372门的421份授课计划,抽查率为31.28%。经检查,绝大部分课程的授课计划撰写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并且符合大纲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部分授课计划未对假期(清明节、运动会、五一节、端午节)课程安排进行说明;第18周考试周仍安排上课,不合理。
2.部分授课计划课程学时、内容与大纲不一致;使用教材与大纲不一致。
3.部分课程有实验课,但是实验课表未显示;个别实验课课时授课计划和实验课表不一致。
4.个别课程类型填写混乱。
二、整改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授课计划撰写,将存在错误的授课计划进行修改,严格按照大纲要求安排课程学时内容和选用教材;明确本学期节假日放假时间和考试周时间,准确撰写授课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实验课提前安排进实验系统,根据培养方案给出课程类型分类填写课程性质。
教务处 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