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教研室:
为进一步客观、公正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促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网上评教(以下简称“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各学院是学生网上评教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
2.各学院要积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价。要求学生认真对待评教工作,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教学质量,杜绝代评现象。
3.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有组织地安排本学院学生集中开展网上评教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学生评教阶段
本学期学生评教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第十一周(2023年11月13日-11月19日),多位教师上同一门课程的,仅对已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暂不评价未授课的教师。
第二阶段:第十七周(2023年12月25日-12月31日),评教时间内教务系统全天开放。
由于评教规模大,参与学生多,网络会出现繁忙等待现象,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按评教流程和要求及时上网完成评教任务,评教期间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与教学质量评价科联系。
2.学生评教成绩统计阶段(2024年1月8日-1月14日)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学生评教成绩进行统计,并将学生评教成绩反馈给学院和直属教研室。
三、参评人员范围
全体本科在校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直属教研室要切实做好评教宣传动员工作,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使学生与教师了解评价内容,明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必要性,认真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现教学质量评价的良性循环。
2.全校学生必须参加评教,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在下学期选课和期末成绩查询等方面将会受到影响。
3.网上评教为无记名评价,教师本人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信息,学生要客观、公正地参与评教,文明留言。
4.参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核实无误后,本学期评教成绩无效,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教师要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阅学生对教学过程的评价成绩和评价意见,不断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
联系电话:教学质量评价科 0373-3693011
附:学生网上评教流程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初审/田峰 复审/张涛 终审/孔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