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表彰我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关于召开第十次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精神和《河南科技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办法》(校发字〔2019〕11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能认真履行教师的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教学工作量饱满。来校工作五年及以上,独立承担一门及以上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3.注重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手段先进。讲课条理清晰,语言规范,逻辑性强,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教学效果优秀,无教学事故。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至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8个学期中,课堂教学效果评价达5次及其以上优秀,且不得有合格及其以下的评价结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教学效果优秀次数多的教师。
5.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活动。公开发表教研论文,或主编、副主编(40岁以下青年教师可以放宽到参编)省级及其以上规划教材,或通过省级教学成果鉴定,或获省级及其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省级及其以上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校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一等奖,或省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及其它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仅限前5名),或省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学科专业竞赛第一指导教师、省级及其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
三、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校第八届“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十佳”教师评选的领导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具体负责“十佳”教师的评选组织工作。各学院成立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1.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第八届“十佳”教师推荐表。
2.各学院推荐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3.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选,评选结果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报校党委批准。
五、表彰与奖励
评选出的第八届“十佳”教师,在学校第十次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
1.每个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学院可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学校评选。
2.教研论文、教学成果、著作(教材)的发表(获奖、出版)时间,以及荣誉称号等的获取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3.材料报送时间:各学院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候选人申请表纸质版2份(盖章)、汇总表1份(排序)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学质量评价科,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jk@hist.edu.cn。
4.已荣获往届“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联系人: 田峰 孙福欣 张玮
联系电话:3693011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初审 /田峰 复审/张涛 终审/孔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