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展2025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根据认证协会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工程教育认证申请本着自愿原则,由专业所在学校向认证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二、申请基本要求
参加认证的专业需满足《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已有三届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专业。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领域全覆盖,同时推动交叉学科专业认证工作,2025年起,认证协会计划将认证专业拓展至按教育部规定设立、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以培养工程师为目标定位的所有专业。这既包括前期已开展认证的20个专业领域相关专业,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中工学门类其他相关专业,还包括其他学科门类中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相关专业。(接受认证申请的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1)
认证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审核,重点判断专业是否以培养工程师为目标定位,是否满足受理申请相关条件,受理后按程序参加认证。同时,认证协会将组织研制各领域专业补充标准,形成有利于交叉学科专业发展的补充标准与认证组织模式。
三、申请材料撰写及提交相关要求
1.申请认证专业须按照要求撰写《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5版)》(格式见附件2),并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材料提交系统开放时间拟定在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30日,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25年9月30日24:00点前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不接受纸质材料。申请账户注册、登录及申请材料提交的具体方式请登录认证协会网站查询。请提前申请账户,错峰提交材料。
3.请确保所有材料填报正确后再提交。因造成的材料漏报、错报填写错误等,系统将无法更改替换,由此带来的影响,由申报专业自行承担。
四、后续安排
1.认证协会组织对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发布受理通知。
2.各申请认证学校须严格遵守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工程教育认证监督、仲裁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纪律要求,不得探听评审相关信息,不得拜访专家或以各种形式请托关照,不从事任何有违认证工作公正性的活动。认证协会设置举报电话(010-66093184)及电子邮箱(renzheng#moe.edu.cn)(发送时请将#改成@),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学校工作安排
1.凡是拥有授予工学学位的本科专业,且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的所在学院可以申报;
2.申请认证的专业应严格参照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申请注意事项做好相关专业的认证建设,按要求完成好认证申请书的填写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详细信息见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址);
3.申请认证的学院应精心谋划,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有关认证工作的统筹安排与沟通协调,严格对专业认证申请书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与把关。
联系人:田峰
联系方式:0373-3693011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7月22日
(初审/田峰 复审/张涛 终审/孔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