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客观地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量,制定本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分为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等部分。
一、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公式:总工作量= G1+ G2+ G3+ G4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G1)
理论教学工作包括: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等。
计算公式:G1=理论讲授学时数× R1× K
R1:理论教学的人数系数。理论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以一个自然班30人为基数,R1值为1,每增加一个自然班,R1值增加0.2(不足30人的,每增加10人,R1值增加0.07)。自然班数超过5个时,R1值的增加量减半。
K:课程系数。一般课程的K值为1.0。音乐欣赏、电影欣赏等欣赏类课程K值为0.5;双语教学课程(外语类课程除外)K值为2.0;大学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公共基础课分级教学课程K值为1.2;学校新开课程(全校任选课除外)K值为1.2。
(二)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G2+ G3)
1.实验教学工作量(G2)
实验教学工作包括:实验准备、实验预做、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总结)批改等。
计算公式:G2=实验学时数× R2
R2:实验的人数系数。实验教学工作量以30人为一个标准教学班,R2值为1。需要分成若干实验小组进行单独循环实验时,一个标准实验教学班分成2组、3组、4组的R2值分别为0.8、0.7、0.6。上机课30人的R2值为0.9,60人的R2值为1。
艺术类技能训练课程辅修4人为一小组,R2值为0.8;主修2人为一小组,R2值为0.6。
2.实习教学工作量(G3)
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等。
计算公式:G3=实习周数×学生数× S
S:实习系数。一般教学实习(实训)的S值为0.7。教育实习、生产实习等的S值为0.5;毕业论文(设计)的S值为0.8;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S值为0.3。
毕业论文评阅、答辩的工作量:每评阅一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记1个工作量。每答辩一个学生记1个工作量,由答辩小组分配该工作量。
专业技能考核:每考核一个学生记0.8个工作量,由考核小组分配该工作量。
学年论文工作量:每指导一个学生的学年论文记3个工作量。
微格教学工作量:每指导一个学生一周的微格教学训练记0.8个工作量。
(三)其他工作量(G4)
1.监考工作量:每监考一次记1个工作量。
2.体育达标、大标测试工作量:每测评15名学生记1个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本要求
1.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教学进程表、理论课表、实验课表、实习(实训)计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考试安排等为依据。其中专业技能考核以劳动局提供的考核学生名单为准,学年论文的具体要求见相关管理办法。
2.每学期末,院(系)应向教务处申报下学期需要开设的双语课程、分级教学课程等。
3.每学期末,院(系)按照培养方案将下学期需要开设的学校新开课程报教务处组织论证。
4.每学期末,教师填写《教师工作量统计表》,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逐级审阅核算后,报教务处审定。
三、本计算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