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学督导员负责全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评估工作,其职责如下:
1.监督和检查与教学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及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的情况;
2.监督和检查各学院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等情况;
3.监督和检查全校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及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情况,开展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和命题阅卷等各个教学环节的督查和评估工作;
4.收集和反馈各教学单位、师生对教学管理、教风和学风等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调研或专题调研;
6.推荐先进教学经验,帮助青年教师和新上岗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7.了解、掌握和反馈各职能部门支持、服务教学工作情况;
8.协助制订各类教学检查、评估指标,协助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9.监控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有无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言行,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