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教育教学督导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工作规定》校发字[2019]106号文件精神,结合《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有效地发挥督教、督学和督管的作用,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下发本通知:
一、严格管理
各学院要根据《规定》和《条例》要求,认真开展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员完成额定听课学时(含实验课),实时监控课堂教学质量情况。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员完成监督和检查本学院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等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员参与本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情况。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员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和检查情况。落实院级教学督导员反映问题的反馈与整改情况。
二、认真履责
院级教学督导员根据《条例》职责要求及学院教学行政工作要点,每学期初制订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报分管教学院长同意后开展各项督导工作。执行过程中院级教学督导员每月须向教学院长汇报反馈一次督导进展情况(会议记录存档)。学期末,根据当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报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完成情况。
三、业绩考核
每学期末,学院根据学期初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教学督导员进行考核。格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
四、材料存档
1.学院对院级教学督导员督导检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分类后存档。
2.《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经教学院长确认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科存档。
3.每学期末的考核结果由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科。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9月6日
(初审/张玮 复审/张涛 终审/孔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