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字〔2019〕108号
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为及时了解一线教学状况,在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形成有效的教学监控、问题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关心教学工作,了解我校教学改革现状。
3.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积极热情,做事认真负责,自愿参与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4.有较强的观察力和感知力,勤恳务实,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捕捉信息和发现问题,敢于发表意见,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代表广大同学反映意见,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
5.有较强的信息搜集、分析、汇总和处理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工作职责
1.对同学反映的课程教学(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学条件(如师资力量、教室、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等)、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并及时反馈。
2.对同学反映的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教学管理、质量监控与评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并及时反馈。
3.对教学活动中存在的教风、学风、考风等问题进行反馈。
4.参加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及各项活动。
三、组织管理
1.各学院推荐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作为学生教学信息员,每个专业1-2名,以学院为单位组成学生信息员工作小组。
2.学生教学信息员采用聘任制,一般聘期一年。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可予以解聘。
3.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每月汇总拟反馈的信息,定时填报《河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重要信息可随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收集到信息分类汇总,转至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进一步核实情况,提出整改、处理或持续改进意见。
4.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档案,记录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开展“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活动,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颁发荣誉证书。
5.各学院要保护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权益,对故意损害学生教学信息员名誉或造成其他伤害的个人或部门给予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6.学生教学信息员实行补贴制,每人每学期领取一定补助。
四、其它
1.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南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院发字[2005]83号)同时废止。